變更/補充登記申請所需文件
申請變更或者補充登記時,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文件應當包括:變更或補充登記申請表、登記證書或證明的復印件、申請人身份證明、聯系人身份證明、變更或補充的證明等文件各一式一份;如在登記大廳現場辦理的,還需出示辦理人身份證明原件,否則將不予辦理。
1、變更/補充登記申請表
申請人應當提交在線填寫并打印的申請表,申請表中的事項應當按要求填寫完整;申請人簽章應當是原件,并且應當與申請人名稱一致;
2、變更證明文件
①自然人姓名變更的,應當提交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原件;
②法人名稱變更的,應當提交注冊機關出具的名稱變更證明原件或復印件;
③軟件名稱變更的,應當提交紙質變更理由說明并簽章。
3、身份證明文件
(詳見軟件著作權登記相關內容);
4、登記證書
申請人應當提交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或證明的復印件;
5、委托代理的,應當提交代理人及聯系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