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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者是對轉讓合同所作的登記,登記的結果是對轉讓合同本身所做的初步證明。后者是對受讓方取得著作權的一個初步證明,登記結果是獲得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
計算機軟件著作權專有許可合同登記表;計算機軟件著作權專有許可合同;許可雙方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復印件;查詢結果
只有專有許可合同可以。
指軟件著作權人就其所享有權利的一項或多項,在特定時期和地域范圍內,授權給被許可人專有使用的權利,即該項權利是獨占的,排它的,除了被許可人可以有權使用外,其它任何人包括許可人本人都不得使用的權利。
填寫完整的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轉讓合同登記申請表;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轉讓合同;轉讓雙方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復印件;查詢結果。
指軟件著作權的出讓方與受讓方就軟件著作權的權利轉移所簽合同進行的登記。
提供其有效的護照復印件。
提供其法人注冊登記的復印件,經過當地有資質的機構公證后,須經我國駐該國使領館的認證。該公證的內容包括兩方面的內容:一個是該公司是合法有效成立的;一個是該公司法人的簽字是有效的。如果有一方是臺灣地區的法人,則還需要填寫臺灣法人登記證書,并在臺灣有資質的法院進行公證。
需要提供的證明文件是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被繼承人有效遺囑、與被繼承人的關系證明、繼承人身份證明、法院的法律文書。
指軟件著作權人死亡后,由其繼承人繼承除署名權以外的權利。